公寓新政的到来

对于宁波刚出的“公寓新政”,笔者只想说好得很,在过去很长段时间,笔者也看了很多公寓楼,一直没投资的原因就是这种商用式的住宅区对普通购房者来说不合算,但很多购房者呢,因为单身公寓类住宅总价小,主观上不管是投资还是自住都比较喜欢,而忽略了其他方面,以个人观点,笔者认为单身公寓类住宅有以下不合适地方:
1,只有40年产权,但因为面积小,总价看似低,实则对开发商有利,成本低点又好卖,而对最后接手的购房者不利。
2,水电等费用上面,这些都会比民用住宅贵,以后不管要收房产税还是对商业区域类水电采取递加等方式收费,政府都会将各种税收先用在商业性质的楼房上,而商住公寓类的租金是难以跟上这涨幅的。
3,不管是写字楼还是商用公寓楼,最终决定他们售价的是租金,这也导致了为何会出现商住价格倒挂,写字楼涨幅缓慢,因为住宅不管如何人最后都要住的,而办公楼完全靠市场租赁状况,想炒也炒不了,于是开发商就出于多数人对商用公寓不了解和法规漏洞情况下忽悠一把,把办公楼当住宅卖,自然也就能把价格炒上去了。
4,公摊面积大,因为法规上对这块没硬性的细节规定,如果将一间小平方住宅和相同商用公寓楼一比,那实际效果是很明显的。
5,例如配套设施,商住两用人员混杂等问题更不用说。
现在的“公寓新政”把商住彻底切开,有利于保护真实需求自住型的购房者,也有利于办公楼市场的正常健康发展,以长期看对写字楼其实是利好,但新政的细则上有待商榷,例如办公楼面积限制后,对以后小公司和创业者有无大的影响(主要租方面,买的话注册个公司现在也简单)?能不能鼓励开发商建设小面积住宅性楼房,以方便年轻人有过度式购房自住阶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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